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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 时间:2023-02-18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政办[2022]54号)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武政规[2023]5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国资委及市城投集团公司相关通知要求,落实关于减租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工作,做好2023年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申请减免房租的范围

2023年承租我公司(桥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经营性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本公告下发时租赁合同仍存续且未出现欠缴租金情况的实际承租人。

二、符合条件企业将享受的房租减免标准

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023年度1月份租金;缓缴2-4月份租金,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落实;租赁合同已约定租金减免的,约定幅度与优惠政策规定相比,按照“就高不就低”协商减租,原则上不重复减租。

三、租金减免办理要求

1、对于企业类申请人,需要提交租金减免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正本及可以证明自身符合的文件材料,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督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予以确定

2、对于个体工商户类型承租人,需要提交租金减免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副本(如有)及可证明为个体工商户的文件材料,参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予以确定

3、申请人应诚信填报相关信息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本人)公章(手印)。涉及间接承租情况的,要同步提交转租人及实际经营承租人证明材料后,方可受理

四、租金减免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联系人:李磊         联系电话:18971135357

五、政策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武政规[2023]5号)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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