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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时间:2021-06-28

                                                              公示期:2021628—2021723日(20个工作日)                                                                                                 
      2021年6月21日,中建武船武汉雄楚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建武船武汉雄楚建设有限公司BT建设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铁大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安格威检测(武汉)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会议邀请3名专家参加验收检查工作。各参验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检查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备的建设情况,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介绍,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对调查报告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情况,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并经工程建设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时序

建设地点:西起梅家山立交设计止点K0+417,东至楚平路K7+320

规模:工程全长6903m,采取主线高架桥+地面辅道的建设模式,主线高架桥双向6车道26m宽,辅道6~8车道(含BRT通道),红线宽度50~72m。

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包括BRT、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设施等)。

建设时序: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全线完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6月,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2年7月27日通过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批文号武环管[2012]102号。本工程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沿线拆迁情况较环评时有所变化,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2015年4月~5月针对变更情况,编制完成《雄楚大道(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沿线声环境保护措施变更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变更分析报告),并于2015年12月18日获得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意见。

(三)验收范围及工况

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沿线影响范围。

本次验收调查期间,各路段实际车流量占设计车流量的76%~96%。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雄楚大道(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沿线声环境保护措施变更分析报告》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生态环境

本工程永久占地44.52hm2,与环评相等。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沿线为人工生态系统,人工可恢复能力强。项目施工中,严格落实了生态污染防治及恢复措施,目前沿线生态环境已恢复至原有水平。

2)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或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未对外排放;营运期将原部分雨污合流的排水形式,改造为雨污分流,对周边水体环境有一定改善作用。

3)废气

施工期废气经加强机械维护、加强管理及洒水降尘等措施,在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对沿线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道路管理、绿化等措施,不会造成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4)噪声

施工期噪声经合理布局施工机械、主要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减轻对沿线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通过低噪声路面、隔声屏障、车辆限速等环保措施,可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未对沿线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调查及监测,项目及其施工场地无施工遗留环境问题,营运期沿线环境空气、噪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生态环境已恢复至原貌,项目建设及运行对周围的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五、验收结论

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并与道路工程同时投入运营,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执行了国家环保法规、规章和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采取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较为有效,工程建设对沿线敏感目标未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应按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项目后期环境管理。在此基础上,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附件1: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雄楚大街(梅家山立交-楚平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单位: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意见反馈联系电话:027-857096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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