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金监管 保证项目建设
日期: 2009-08-03
加强资金监管 保证项目建设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自2003年承接市政代建项目以来,先后实施各类市政项目近100项,累计完成投资70多亿元。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经公司主要领导提议,桥建集团计财部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从2004年起,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市政项目建设资金监管制度,通过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由业主委托银行按规定的要求对拨付给施工单位的建设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并设置银行专户,确保工程进度款专门用于项目建设。并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均明确将接受资金监管条件作为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条件之一。
通过这一管理手段,不但业主能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动态,而且促使施工单位形成了定期安排及申报资金使用计划的习惯,有利于合理安排支付各项资金,确保民工工资及各项材料款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同时有效避免了容易出现的施工单位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现象,为各项目的顺利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圆满完成年度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计财部供稿
2007-7-31